2014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考点精讲第八章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26日
 【考点五】转融通业务
  一、转融通业务的含义
  所谓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二、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
  证券金融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批准设立专司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
  (1)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
  (2)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3)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
  (4)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三、转融通业务合同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转融通的资金数额、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期限、费率、保证金的比例、证券权益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事项。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转融通业务合同标准格式,报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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