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优先股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其具体优先条件由公司的章程加以规定。其特征是:第一,股息率固定;第二,股息分派优先;第三,剩余资产分配优先;第四,一般无表决权。
6、按优先股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派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可以把优先股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按优先股能否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享,可以把优先股分为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按优先股能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其他品种,可以把优先股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按优先股能否在一定条件下由原发行的股份公司赎回,可以把优先股分为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按股息率是否允许变动,可以把优先股分为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
7、按股票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非上市流通的股份。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因为今年B股向国内投资者开放,所以B股不能属于外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