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正确答案: 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他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统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⑥不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
答案解析:参见《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P152有关内容。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无效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答案解析:参见《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P151、152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