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别指出事件3、4、5中外商的意见是否妥当,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3中该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妥,因为该项目会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事件4中外商认为项目不占耕地,只需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而不必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许可的做法不妥。因为新建项目无论是否占用耕地,都应征求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中包括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
事件5中外商认为拟建项目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无需政府核准或审批,不妥,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外商投资项目需要核准,如果是项目备案,应先备案后取得环境批复文件。
答案解析:(1)参见《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第五章第一节,P147。本题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2)参见《工程咨询概论》第四章第三节,P98。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进行咨询评估,着重评估的内容之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3)参见《工程咨询概论》第四章第二节,P87。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是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对于外商投资行为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防治出现垄断以及市场准入、资本项目审核后,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原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在改为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