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考试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考试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7月15日前,各地完成中级资格无纸化考场联系、检测工作。
2.2016年8月1日前,根据报名信息和编场情况,向省会计考办上报《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见附件2),并严格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
3.2016年9月6日前,召开全省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将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4.2016年9月8日前,各地完成对无纸化考试监考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6.2016年10月25日前,公布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由省会计考办统一提供相关科目得分的具体分值,即卷面合分。
七、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为确保无纸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点必须设在州、市政府所在地。
八、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2.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