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4〕 18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楚雄州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均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含订购考试用书费)。
二、 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成绩合格,但报名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无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5年1月4日前,各县市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间:初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报名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网上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三)考试收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中级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考试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打印的《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到州、县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初级网上交费开收据时间截止2015年2月5日止,中级网上交费开收据时间截止2015年4月30日止,过时不再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