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考试用书,报名结束1个月之后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五)准考证打印:初中级资格在开考前10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应尽快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报上传照片规格要求:清晰标准免冠照片,宽114像素,长156像素,文件类型:jpg,照片背景:白、蓝、红。文件大小15KB以内。
  (二)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三)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四)需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前培训的考生,可自愿到楚雄州财政局会计函授学校(双建路经贸巷5号)报名,联系电话:3124095。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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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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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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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资格 
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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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资格 
报考条件  | 
 1、 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之日起算;工作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算,下同);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成绩合格考生必须交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