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考试用书,报名结束1个月之后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五)准考证打印:初中级资格在开考前10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应尽快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报上传照片规格要求:清晰标准免冠照片,宽114像素,长156像素,文件类型:jpg,照片背景:白、蓝、红。文件大小15KB以内。
(二)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三)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四)需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前培训的考生,可自愿到楚雄州财政局会计函授学校(双建路经贸巷5号)报名,联系电话:3124095。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
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报考条件 |
1、 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之日起算;工作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算,下同);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成绩合格考生必须交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