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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程序:
1、在“天津日报”或“今晚报”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
2、携带遗失声明、合格登记表复印件(该表为考试合格人员领取合格证书时领取的应归入人事档案中档案资料)、一张1.5寸彩色照片,到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和平区曲阜道4号)办理补证手续;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指通过统一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不包括经评审取得的证书及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职称聘书,这类证书若丢失或毁损需与单位人事部门及市人事局联系办理补证手续。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或毁损补证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