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
3.非同一控制下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 )
4.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
5.取得投资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
6.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其在活跃市场有无报价,都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
7.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发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方应当按照其相应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 ( )
8.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增加“投资收益”的金额。 ( )
9.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需要考虑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 )
10.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方应当确认投资收益。 ( )
1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发生出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投资应当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
12.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应当将售价与处置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
13.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