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省合格标准人员由省财政厅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线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3日举行(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见附件1)。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五、考务日程
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各级别考试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场检查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
各级别考试前一周,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考办。省会计服务中心、省财政厅负责向全国会计考办上报我省考试值班信息。
(一)初级资格
1.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5年4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3.2015年5月16日至20日,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5年6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http://www.kjzx.cn)网站公布成绩。
(二)中级资格
1.2015年4月30前,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5年8月1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