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五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范围
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的会计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考级别
(一)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二)高级会计专业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四、考试科目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会汁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科目目为:高级会汁实务。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手续及费用
(一)报名方式:自治区直属考区和各盟市、大兴安岭林管局考区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二)网上报名时间:
1、中级资格网上注册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25日
2、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25日
3、高级资格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30日
4、2015年4月29日补报名一天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直属考区的报名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1-4902576、0471-4902578
技术指导咨询电话:0471-490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