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至4月5日,逾期视同放弃报名。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6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3、领取缴费凭证
网上交费后如需缴费凭证的考生,可凭身份证于4月4日至15日(双休日休息)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领取。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9月9日。
七、考试用书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印发,考试辅导用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