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地址: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1号楼101室(地址:西中市127号)。咨询电话:0512-68615834(4月20日前)、0512-65113179(4月20日至4月23日)、0512-87676978(4月24日至4月26日)。
(三)考试报名程序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自行网上交费的办法。
报考人员首先按期登录http://kzp.mof.gov.cn网站,完成网络报名,自行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交纳考试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4月29日,逾期后果自负。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5年5月15日-5月30日,持报名回执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到太仓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太仓市扬州路99号,惠阳东路底扬州路路口)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大纲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闭卷考试。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
3、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16年-2018年)有效。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考试时间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