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全市仅一个审核点,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文峰路41号市财政局西南2楼),电话:0515-88363879。审核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逾期后果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9月1-15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5-24日。
五、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4.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职称办2014年工作安排,现将盐城市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4年盐城市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凡2013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