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纸笔考试) |
中 级 资 格 |
高级资格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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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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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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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三、加强考试报名信息的校对工作
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检查校对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错误的,应及时通知考生,并予以更正。
四、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3年5月5日至5月1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扬州市直、广陵区、开发区的初、中级考试报名考生和全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考生全部集中到扬州市人民大厦东侧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不得随意放宽考试的报名条件,自立标准,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会考[2005]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规定处理。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其他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决定。
全市初、中级报名审核点设置情况如下表:
审核点 |
地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扬州市直 |
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市财政局 |
0514-85823805
0514-87365377 |
邗江区 |
邗江区财政局会计科 |
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区委党校内) |
0514-87862273 |
江都市 |
江都市商业学校 |
仙女镇工农路19号江都区商业学校 |
0514-86861074
0514-86551910 |
仪征市 |
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 |
0514-83434700
0514-83435396 |
高邮市 |
高邮市财政局会计科 |
高邮镇海潮路47号高邮市财校3楼 |
0514-84616752
0514-84689733 |
宝应县 |
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
叶挺东路2号宝应县财政局 |
0514-88236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