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1月16日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会考办发〔2016〕1号

  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曰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 号)精神,我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现就考务日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 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 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 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 年;(4)取得碩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 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 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根据我省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达到我省评审有效使用标准的,取得我省评审有效的成绩证明,在省内两年内可参加一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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