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大纲、教材和考试收费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采取网上征订方式,由考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购买。
按照鄂价费规[2013]32号文件,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即机考每人每科80元,中级资格(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0元;按照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六、考试成绩公布
2013年12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根据全国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查询成绩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区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人员管理的“属地原则”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生报名相关信息。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两年,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同时,由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并将违纪及处理结果记入会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如遇特殊问题,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市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各区要迅速行动,周密布置,切实抓好各环节的落实,确保2013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八、本通知公示网址
(一)武汉市财政局网 网址:www.whczj.gov.cn
(二)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