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今年我省不再安排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3.2016年7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报送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批次表(见附件2)。
4.2016年9月5日前完成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5.考试前一周培训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同时完成各考点、考场的检查验收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措施。
6.2015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7.2016年9月25日前,按照全国评卷工作会议要求,布置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6年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
8.2016年10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在评卷过程中,注重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9.2016年10月25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10.2016年11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五、考试方式与组织
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在郑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会计考办负责。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市。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要仔细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照片是否正确;严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上资料应为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