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通过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2016年2月25日 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法、报名时间、审核时间和地点及缴费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第一批次无纸化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第二批次无纸化
9月12日
(星期一) 9:00-11:30
经济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二)考务日程
1. 2016年1月22日 前,拟开展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的市,上报试点申请报告。
2.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00:00至3月24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00:00至3月27日23:59。
(2)中高级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3月21日8:00至3月29日18:0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3)中级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2日8:00至3月30日23:59;高级现场缴费时间2016年3月22日8:30至3月30日17:3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审核结束时间和网上缴费时间;审核开始时间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全省审核时间段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