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省内当年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
(二)报名时间: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0日,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4日。2015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6年度网上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四、确认时间、方式和所需材料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中级资格确认时间为3月14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高级资格确认时间为3月7日至25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确认方式。
中级资格确认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七台河市报名考生在七台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305室)进行确认。
高级资格确认方式:七台河市报名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原件提交到七台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305室)进行初审。
(三)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中级资格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3.C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学历(或学位)证书。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高级资格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3.会计师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5.学历(或学位)证书。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