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时间: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0日,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4日。2015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6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四、确认时间、方式和所需材料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中级资格确认时间为3月18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高级资格确认时间为3月18日至25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确认方式。
中级资格确认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在佳木斯市财政局进行确认。铁路系统报考人员也在佳木斯市进行确认。
高级资格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原件提交到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材料由市财政局统一报到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进行确认。
(三)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中级资格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 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3. C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4.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 学历(或学位)证书。
6.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高级资格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 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3. 会计师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 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5. 学历(或学位)证书。
6.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报名缴费
(一)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5〕133号),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中级资格考务费为财务管理30元,经济法35元,中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