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费4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务费30元。
九、考试大纲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大纲和辅导资料实行自愿原则购买。
十、有关要求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人数多,特别是今年初级会计资格第一次实行无纸化考试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宣传,使广大考生了解和掌握今年考试管理发生的变化。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454-8580083。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