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今年我省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时间为9月14-20日,中级、高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上午: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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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 00—17∶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6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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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一16∶30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上午:9:00一11:30 经济法 |
上午: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1、2013年4月10日前,各地考办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2、2013年5月10日前,各地考办完成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
3、2013年8月10日前,各地考办报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办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的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准考证的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