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成绩达到广西当年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广西范围内1年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实行两个批次无纸化考试。
高级资格实行开卷纸笔考试。
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纸笔及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考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考试用书征订情况。
2.2016年8月2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准备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见附件)。
3.2016年8月10日前,由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公布广西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包括纸笔作答的考试)、高级资格纸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