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持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相片一张,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汕尾市考生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市直及驻汕单位、市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的考生到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报名资料; 陆丰市和华侨管理区的考生到陆丰市财政局会计股审核确认报名资料;海丰县和陆河县的考生分别到海丰县和陆河县财政局会计股审核确认报名资料。
报名点 | 现场受理时间 | 现场受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市直 | 3月21日-29日 | 汕尾市区澳门街华信商贸大厦三楼会计科 | 0660-3324857 |
海丰县 | 3月21日-29日 | 海丰县城海银路财政局六楼会计股 | 0660-6625935 |
陆丰市 | 3月21日-29日 | 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北3号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 0660-8838416 |
陆河县 | 3月21日-29日 | 陆河县城朝阳路18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 0660-5521897 |
2、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相片一张,到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其中《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2016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考生在采集相片时不要上传生活照)
(二)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29日(节假日除外)
(三)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中级资格考试的按75元/科收取;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报名费。现场确认时请携带银联卡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