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持有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3.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报考条件第4款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的提交
1.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持有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报考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实施无纸化考试的中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6年度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三)各县(市、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现行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