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考区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1号)、《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以及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福建省省直考生报名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将2013年度福建省直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共三个级别。其中: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20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不变。
四、报名条件
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初级资格、中级资格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初、中级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