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一般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以“毕业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算至考生报名日止。
(二)高级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见福建会计信息网“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福建省省直考生报名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五、报名日期
考生应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中、高级考生登录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5月3日至5月8日到省直考区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及缴费。
六、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
(一)报考“初、中级”的省直单位、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及平潭的考生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指定时间前往如下地址办理报名审核手续:福州市华林路147号新华兴联合广场6楼。审核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8日(含周末);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二)报考“高级”的省直单位、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及平潭的考生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指定时间前往如下地址办理报名审核手续: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43号(省财政厅旧楼)一层。审核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8日(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另见福建会计信息网“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福建省省直考生报名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七、教材征订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可在5月8日前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y.com/WebBook/)进行征订。
八、现场审核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