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1)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18日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通过“工程物资” 科目进行# 算。工程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为本企业存货的,按其灰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结转。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人所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应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修理、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应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人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人“专项储备” 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企业要与建造承包商签订建造合同。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通常均采用出包方式。

  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人的待摊支出。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具体支出,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建造承包商的结算科目,企业将与建造承包商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统一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进行核算。企业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需分摊计人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应按下列公式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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