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的时候,先恢复账面的,再按照公允价值做:
调整后的净利润=600+500×80%-700×80%(存货)+1000÷20-1200÷20(固定资产)+600÷10+800÷10(无形资产)=410万元
用调整后的净利润乘以30%作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3
贷:投资收益 410×30%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针对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分红来源于利润,也就是说第二年的分红来源于123,则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
4.超额亏损的确认(重点)。包括两层含义。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原则上应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零为限;公司法约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意味着长期股权投资总账科目余额不能出现贷方余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6.5
贷:投资收益 166.5
如果这笔分录对方是亏损,则做反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如果这笔分录长期亏损下去,或某一年巨亏,就有可能把投资成本吃掉,剩下的差不能再走账。
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也就是说还有有限责任,还有附加责任,则责任都要在账务处理中体现出来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具体应按照以下顺序处理:
①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
②长期应收款……实质上构成长期权益投资的
③预计负债……其他义务
④备查账簿登记。
恢复的时候反方向。
6.股票股利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
1.减值:这四类长期股权投资在提减值的时候,适合于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对子公司、联营及合营的投资,也就是一、二、三类投资,适合的准备是《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第四类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这是第六章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内容
2.处置时候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收到的)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总账账面余额)
差额是投资收益。
如果是第二、三类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还有一笔分录:
借或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对方科目是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