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人与个人的关系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26日
 法人与个人的关系

  1、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2、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3、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4、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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