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辅导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12日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一)签订合并协议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作出合并决议

  (四)通知债权人

  (五)依法进行登记

  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公司分立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派生分立;二是新设分立。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