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经济法》第四章强化学习一:证券与证券市场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14日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一、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证券的概念及特征

  1.定义:

  (1)广义:

资本证券  证明持有人享有一定的所有权或债权的书面凭证  股票、债券、证券衍生品种 
货币证券  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货币索取权的书面凭证  汇票、本票、支票 
商品证券  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商品请求权的书面凭证  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 

  【注意】股票VS债券

  ①关系:债券:债权债务关系,股票:股权关系

  ②期限:债券有期限,股票无到期。

  ③风险:债券比股票风险小。

  (2)狭义:仅指资本证券

  2.特征:投资凭证;权益凭证;可转让的权利凭证

  (二)证券的种类

  我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认股权证和期货等。

  【注意】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封闭式基金:总额不变,可交易,不可申购、赎回

  开放式基金:总额会变,不可交易,可申购、赎回

  (三)证券市场的结构和要素

纵向结构 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发行人→投资者
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者
横向结构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投资基金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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