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6-1-18)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1月18日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的是(  )。
A、刘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张某,且已交付
B、甲慈善基金会与乙希望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其10万元用于购买学习用品
C、高某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侄女小高,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赠与薛某10万元,后薛某将与其发生口角的陈某的儿子小陈打成重伤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刘某已经交付电脑,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选项B:对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还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因此法律禁止此类赠与合同的撤销;选项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选项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