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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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2013年)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A    B    C    D    E    F   
 
【正确答案】 A, C 
【知 识 点】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答案解析】 
(1)选项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由于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该规定;(3)选项C: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4)选项D: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而非部分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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