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4-09-16)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16日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A    B    C    D    E    F   
 
【正确答案】 A, C, D
【知 识 点】上市公司收购
【答案解析】 
选项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