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2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会考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2016年4月6日前,市会考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4月5日。
3.2016年7月29日前,市会考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见附件)。
4.2016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6年9月7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6.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7.2016年10月25日前,发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中、高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市会考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市会考管理机构汇总至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核查,并提供考生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具体查分时间安排由省会计考办另行通知。
8.2016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考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会考管理机构应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宣传力度,扩大报名公告覆盖面。
(二)各市会考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3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