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安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4日

泰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泰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省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参加2012年及之前山东省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
  “两课”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市另行组织的面试,不参加国考面试。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参加省考考生的面试工作由我市按原省考面试要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可咨询我市各报名确认点。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市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含省考面试和国考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在泰安市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历层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3.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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