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烟台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4日

  由于各市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工作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1日-17日。
  4.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6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5.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5年7月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合格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将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省考面试工作
  参加2012年及之前山东省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第一项第(一)款1、2条件,可报名参加各市另行组织的面试,不参加国考面试。该类考生的面试工作由各市按原省考面试要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可咨询当地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含省考面试和国考面试)及认定工作。
  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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