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滨州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4日

  (一)现场报名。
  4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省考人员不需网上报名,直接到滨州市教育局办理资格审核和报名手续。
  (二)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考生本人毕业证书等原件。
  3. 户籍在滨州市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户籍不在滨州市,工作单位在滨州市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4. 考生本人《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在滨州市参加“两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
   5. 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
  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 省考人员的具体测试时间及安排在滨州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面试每人次收费240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经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5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5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五)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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