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安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588号)文件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精神和考试报名时间等各项要求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考生报考。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33281804)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专业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只分A、B、C三个等级。各专业类别、等级适用人员详见表一、表二。
表一:
语 种 | 英 语 | 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 ||
专业类别 | 综合 | 理工 | 卫生 | 不分专业类别 |
等 级 | A.B.C | A.B.C | A.B.C | A.B.C |
表二:
考试 | A | B | C |
等级 | |||
适 用 范 围 |
高教(本科院校)、自科、卫生、工程、社科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出版、新闻、农业等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高教(高职高专院校)以及自科、卫生、工程、社科系列中在市(州)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有外语要求的有关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2、有外语要求的有关系列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