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系统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5月21日

  2、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的省、部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或省、部级以上定额编制大纲(定额编制总说明、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划分)等项目;

  3、近两年发表的两个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报告名称。

  (八)申报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资料必须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

  2、除两份申请表外,其余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目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管证明复印件;缴纳社保凭证及缴费发票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复印件。

  3、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并注明注册时间、档案编号(编号由我厅统一编写)、所属地区、姓名、注册单位名称、单位类别(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注册的人员为A类,其他单位注册人员为B类),联系电话等。

  三、初始注册方式及程序

  为规范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后期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步进行。申请注册人员应先行完成网上申报,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说明”认真阅读后,按照规定程序输入个人基本信息,扫描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职称证书、人事档案关系证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聘用单位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明细、发票) 、继续教育证明等有关证件(网上填报所有信息请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并点击上报。我厅标准定额处将组织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统一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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