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拿到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是否有缺页、破损或污迹,若有应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三)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答题卡、答题纸,不得在答题纸、答题卡上打草稿、做标记,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答案;应考人员如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有关条款处理。
(五)同一考生参加不同科目考试的准考证号和考场号均不一致,请考生务必按各科目考号找准自己的座位入座,同时在本考场《考生诚信承诺单》上本人姓名的相应栏目上签字,并在答题卡、答题纸上准确填、涂本人本场次的准考证号。
(六)考点不能提供停车场地,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驾车考生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注:考试时切记携带普通计时手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免套无声非立式无中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