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造价师延续注册及第二批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4月8日

根据住建部《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行刻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18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现公布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第二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个人或聘用单位查询领证通知、下载印章信息并自行刻章(名单查看)。

具体要求如下:

1、 成都市的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到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518室(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领取证书(不用带照片)。

2、 各市、州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当地造价站领取证书。

二、执业印章制作按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由印章持有人或单位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刻制要求必须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的格式和要求刻制(详见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ceci.net公布的格式),不按要求刻制的,后果自负。

三、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如下(颜色为深蓝色):

四川造价师延续注册及第二批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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