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8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9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22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10月18至10月19日。
二、考试科目
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按照原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也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