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缴费
1.新考生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新上传照片后由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通过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新华书店发行,也可向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联系购买。
五、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10月14日至10月20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六、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
八、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