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⑨近两年个人工作业绩证明复印件;
提交注册材料时,需携带相应原件进行审核
(五)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一式二份,粘贴一张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于A4纸上(写上姓名及单位),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侧方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六)收费标准:
注册费50元/人(材料受理时收取),证章费150元/人(领取证章时收取)。
申报受理后材料及有关费用概不予退还。
(七)办理结果:
待审核结果建设部网站公告后,登陆“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选择“办事大厅”栏的“证章领取”栏目,查看领取证章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到受理部门领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
(八)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06室
咨询电话:029-87283010
二、延续注册
(一)接建设部通知:2012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已经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造价工程师未办理延续注册。为不影响这部分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我们将延续注册时间延至2013年5月10日。对此次逾期仍未办理的人员,我部将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50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失效处理。
(二)具体申报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2012年陕西省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执行。
(三)申报材料务必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