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生可于10月12日至18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17:00时前。
7、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略)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19日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6]77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