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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考务费每人每科7元;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七、成绩查询
12月19日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其他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资格审核的方面的问题由省建设厅及各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综合处(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351-358131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