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登陆“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申请的个人用户名和登陆密码,申请人务必牢记,在今后登陆系统时仍需使用。有关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5.初始注册完成后,凭证书印章领取单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可申报延续注册。对逾期延续注册人员可于每年3月和5月份集中补办延续注册两次。
(一)申报方式
1. 申请人必须通过“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和“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申报管理系统”( http://shenbao.ljzc.net)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和《材料受理凭证单》;
2.申请人登陆“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个人申报系统,选择“延续注册”部分,填写或修改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及继续教育等有关内容,同时将相关证件或证明扫描上传并上报数据,打印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和聘用单位负责人分别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和企业登录“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详细阅读个人版和企业版使用说明,按要求进行操作,并从企业版打印《造价工程师材料受理凭证单》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4.申请人和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完网上申报后,方可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5.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在注册证书延续注册登记栏加盖“延续注册合格”并换发执业印章,凭证书印章领取单领取注册证书和新执业印章,同时交回原执业印章。
(二)书面材料
1.注册证书原件;
2.“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造价工程师材料受理凭证单》一份;
3.《延续注册申请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打印件)》一式两份;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执业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5.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年不少于30学时,含必修课、选修课);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造价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
7.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行政部门规范文本,且合同期不得少于一年)。
以上申报材料须按照延续注册申请表、业绩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加装封面)同造价工程师材料受理凭证单夹附于注册证书内一并上报。
(三)相关要求
1.延续注册网上申报的相关数据应齐全、清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基本信息菜单内的聘用单位类别,必须选择有或无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有造价咨询资质单位需将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编号填写齐全;